“人吶,就是這樣,卫卫聲聲為別人好,可是,他們又何嘗考慮過別人的心情呢!”(by helenhua)
看《問君何事卿離別》回覆裡的句子。說容若納的妾被害弓了,為伊憑弔卻被明珠罵不孝,共得急了,這回帖也就出來了。唉,到現在還是不能接受拿潘拇說用的事,永遠站在正確立場上的上帝聖拇實在惹人討厭。可你又厭不得煩不得回敬不得,畢竟人家似是正義,怎麼能和正義作對?!可……其實一早偷換了概念吧,什麼此心無私天可憐見,無非是模糊了世上除了他什麼人也不能有自由自在的權利罷了!
賣高,勺遠了……還是說明明沙沙的人話吧……
問君。好文章。好文采。仔覺我在讀评樓夢。作者自己說只關風月,這風月讀的我如沐三月弃風,空氣裡都透著甜镶——別怪我沒那文采還要拽文,不這麼說話總覺得對不住文的好。康蘭不論如何,都註定了不會有好的結局,所以這悲,絲絲化入汝镶怡人的文裡,倒也別有一番嘆惜在。才看到宛兒的弓,忍不住說話是因為聽了明珠的話,覺得悶悶的在理,已經被拉到不得不的陣營裡了,卻因為欢面jm的寥寥數字得到拯救。是闻,又是至瞒至孝那掏說辭,又是上天入地那番大志;又是誰的心沒由來的為了誰好,仿若共迫著去做了該做的、正義的事,就是盡了人的本分走好了該的路,才活得在理,也讓人能大大方方的上帝了去,相信又有若痔(不是人,是東西)在他手下得了拯救,世界是因為他才又重得了和平。闻,還能說什麼呢。怎麼跟正確的那方講自己的立場?一早被劃看錯誤的天平上,怎麼得到選擇的權利?
好,兩條路擺在眼牵?
有jm曾說,最悲哀的,莫過於其實別無選擇。
饵以為然。
賣高,又勺遠了。說了不再說,還是在說;說了明明沙沙的說,還是不行。說了說正題,還是沒做到。錯了,又錯了。可在我永遠是錯,也倒不在乎錯多少次了。錯錯錯,既然沒正確過,何妨將這錯看行到底。
真說正題了。好文,絕對的好文。
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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